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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委员会

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资报酬委员会 永续发展委员会
成员 ※独立董事 钱荫范
独立董事 何志明
独立董事 竺家正
董事 邱钧荣
法务长 周献隆
人力资源经理 蔡志谦
开会频率 每年至少4次 每年至少2次 每年至少1次

注:※ 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设有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三人,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审计委员会,并视需要随时召开会议。有关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次数,请参阅本公司各年度年报及公开资讯观测站。主要职责为审议或处理下列事项:

一、依证交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证交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五、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七、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八、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九、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财务报告及半年度财务报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形
2025年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职称 姓名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率
召集人 钱荫范 4 0 100%
委员 何志明 4 0 100%
委员 竺家正 4 0 100%

 

 

薪资报酬委员会

董事会于100年12月决议设置薪酬委员会,由三位董事组成,负责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及经理人绩效评估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

 

薪酬委员会运作情形
2025年薪酬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职称 姓名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率
召集人 钱荫范 2 0 100%
委员 何志明 2 0 100%
委员 竺家正 2 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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