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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对贸易伙伴实施新的对等关税,税率将依据贸易逆差而有所不同。以下是白宫发布的公告摘要。
自7月31日起
2025年7月31日,特朗普总统发布了一项有关 “对等关税” 的行政命令(EO),适用于所有国家。以下是该行政命令的重点内容。
生效日期
新的对等关税将自2025年8月8日美东时间凌晨12点01分(也就是本行政命令发布后的第七天)或之后生效。
运输在途的货物除外(仅限于海运)
货物必须在2025年8月8日美东时间凌晨12点01分或之前装载上船,并且必须于2025年10月5日美东时间凌晨12点01分或之前抵达美国第一个港口,方可适用现行10%的一般对等关税税率。
未列入名单的国家
凡本行政命令附件一(如下图所示)中未列名的外国贸易伙伴之货物,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将依据修订后的第14257号行政命令,适用于10%的对等关税税率。
该关税税率将自2025年8月8日美东时间凌晨12点01分起,适用于报关进口或自保税仓提领以供消费的货物。
转运货物
依据该行政命令第2条规定,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认定某项货物为透过转运以规避关税,该货物将受到以下处置:(注:目前尚无明确判定标准,是否构成转运行为将由美国海关裁定。)
- (i) 加征40%关税,以取代该行政命令第2条中适用于原产国货物的附加从价税率;
- (ii) 任何其他适用或适当的罚款或处罚,其中包括依据美国法典第19编第1592条所裁定者;
- (iii) 任何其他适用于原产国货物的美国关税、费用、税务、课征或其他相关收费。
在符合相关法律的前提下,CBP对于被认定为透过转运以规避关税的进口货物所裁定的罚则将不予减免。
欧盟地区(EU)
如该行政命令附件一所述,欧盟地区货物所适用的额外从价税率,将依据该货物在美国统一关税表(HTSUS)第1栏所列的现行从价税率(或等值从价税率)来决定(即「第1栏关税税率」)。
当欧盟地区货物的第1栏关税税率低于15%时,其第1栏关税税率与该行政命令所规定之额外从价税率之合计应达15%。举例说明如下:
- 若一般关税税率为2%,则对等关税税率将为13%。(一般关税2% + 对等关税13% = 合计15%关税)
而当欧盟地区货物的第1栏关税税率达到或超过15%时,根据该行政命令规定,额外从价税率将为零。举例说明如下:
- 若一般关税税率为18%,则对等关税税率将为0%。 (一般关税18% + 对等关税0% = 合计18%关税)
自 7 月 30 日起
美国与韩国贸易协议
特朗普总统宣布,为与亚洲贸易伙伴达成协议,美国将对来自韩国的进口商品征收15%的关税,以避免更高的关税税率;同时,美国出口至韩国的商品则可享有免关税进口的待遇。该贸易协议的内容包括:
- 韩国将在美国投资3500亿美元。
- 其中1500亿美元将用于 “造船合作” ,为韩国企业进入美国造船产业提供强力的支持。
- 美方将拥有该项投资的所有掌控权,并由特朗普总统亲自遴选。
- 韩国将购买价值1000亿美元的液化天然气(LNG)以及其他能源产品。
- 其他投资项目将于日后公布。
- 韩国市场将全面开放接收美国制产品,包括汽车、卡车、农产品等。
- 在半导体与药品方面,韩国不会受到比其他国家更差的待遇。
- 钢铁、铝与铜制品不在协议范围内,仍维持50%的关税不变。
第232条款 – 自2025年8月1日起,铜制品将被征收50%的关税。
特朗普总统就第232条款-铜制品调查发布公告。以下是该公告的重点摘要(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尚未公布HTS代码):
- 对所有铜制半成品以及铜含量较高的衍生产品征收50%关税,具体产品类别列于附件中(目前尚未公布该附件)。
- 此项关税将自2025年8月1日美东时间凌晨12:01起,适用于进口(抵达)美国的相关货物。
- 公告发布后起90日内,商务部长将建立相关程序,将更多铜衍生产品纳入此项关税范围。
- 50%铜关税之计算方式与钢铁和铝的关税相同,仅针对产品中的铜制组成成分征收关税。
- 50%铜关税不会与汽车关税重迭课征,以汽车关税优先适用。
- 该关税将迭加于所有其他现行关税与海关费用之上,
- 不适用于对等关税与加拿大/墨西哥25%的IEEPA关税。
- 对等关税与加拿大/墨西哥IEEPA关税将针对产品中非铜制的组成成分课征关税。
-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将发布相关指南,强化对产品内铜含量申报的要求,以及说明违规的最高处罚,包含罚款、丧失进口权以及相关刑事责任。
- 受铜关税限制的货物,在进入自由贸易区(FTZ)时,必须以 “特许的外国身分” 登记。
- 商务部长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向总统提交美国国内铜市场的最新评估报告,以协助总统决定是否对精炼铜全面采取阶段式的进口关税措施:
- 自2027年1月1日起征收15%关税
- 自2028年1月1日起征收30%关税
- 政府将持续监控铜市场情况,视情况调升或调降关税。
- 美国政府将依据6月的国内销售报告,对高质量铜废料对外的销售实施管制。
- 铜关税不适用于退税机制。
- 根据美国、英国与北爱尔兰经济繁荣协议的通用条款,美国有意与英国协调,针对铜产业的所带来的国安威胁,采取一种 “有结构、经协商的批准机制” 。不过目前具体执行方式尚未发布。
终止所有国家的小额包裹关税豁免权
特朗普总统发布行政命令(EO),全面提前终止所有进口商品的小额包裹关税豁免权,实施时程远早于预算法案中原订的2027年生效时程。以下是本次行政命令的主要内容:
- 该行政命令(EO)全面终止所有国家进口商品的小额包裹关税免税,无论商品价值、运输方式或入境方式为何,一律适用。
- 全球小额包裹关税禁令将自2025年8月29日美东时间凌晨12:01起,适用于所有进口(抵达)货物。
- 先前,仅有中国与香港因IEEPA的行政命令而受适用于小额包裹关税禁令。
- 未来,除了经由国际邮政网络运输的货物之外,所有货物皆须缴纳适用的关税、税金以及海关费用,且必须完成正式或非正式的进口申报。
- 对于价值不超过2500美元的非正式进口货物,CBP可要求提供基本进口保证金。
- 邮政货物将依以下关税税率课征:
- 根据产品原产国的有效IEEPA关税征收相应的关税税率:
- IEEPA关税率低于16%的国家,每件课征80美元
- IEEPA关税率介于16%至25%(含)之间的国家,每件课征160美元
- IEEPA关税率超过25%的国家,每件课征200美元
- 受反倾销/反补贴(AD/CVD)或配额限制的货物,须依适当进口类型于美国海关自动化系统(ACE)完成申报。
- 根据产品原产国的有效IEEPA关税征收相应的关税税率:
- 该行政命令强调,小额包裹关税禁令与IEEPA关税各自独立,即使IEEPA关税被宣告无效,小额包裹关税禁令仍将维持有效。
- 小额包裹关税豁免权暂时仅适用于邮政货物,直到官方通知系统能够完善处理以及课征关税后,邮政货物也将不再享有免税的待遇
- 总则 – 本行政命令不得被解释为削弱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下列事项:
- 法律赋予各行政部门或机构以及其主管权限;
- 预算管理局(OMB)局长在预算、行政或立法提案等相关职能;
- 行政命令的执行须符合相关法律,并视可用预算而定;
- 本命令并无意,亦不得被解释为创设任何一方可据以对美国政府、各部门、机关或单位,官员、员工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在法律或衡平法上可执行的实体或程序性权利或利益;
- 公告费用将由国土安全部承担。
贸易伙伴 | 有无贸易协议? | 新关税税率 | 原关税税率 | 差额 |
---|---|---|---|---|
阿尔及利亚 | 无 | 30% | 30% | 0% |
孟加拉国 | 无 | 35% | 37% | -2%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无 | 30% | 35% | -5% |
巴西* | 无 | 50% | 10% | 40% |
文莱 | 无 | 25% | 24% | 1% |
柬埔寨 | 无 | 36% | 49% | -13% |
加拿大 | 无 | 35% | 25% | 10% |
欧盟地区 | 有 | 15% | 20% | -5% |
印度尼西亚* | 有 | 19% | 32% | -13% |
伊拉克 | 无 | 30% | 39% | -9% |
日本 | 有 | 15% | 24% | -9% |
哈萨克斯坦 | 无 | 25% | 27% | -2% |
利比亚 | 无 | 30% | 31% | -1% |
老挝 | 无 | 40% | 48% | -8% |
马来西亚 | 无 | 25% | 24% | 1% |
墨西哥 | 无 | 30% | 25% | 5% |
缅甸 | 无 | 40% | 44% | -4% |
摩尔多瓦 | 无 | 25% | 31% | -6% |
菲律宾 | 有 | 19% | 17% | 2% |
塞尔维亚 | 无 | 35% | 37% | -2% |
南非* | 无 | 30% | 30% | 0% |
韩国 | 有 | 15% | 25% | -10% |
斯里兰卡 | 无 | 30% | 44% | -14% |
泰国 | 无 | 36% | 36% | 0% |
台湾地区 | 拟订中 | 32% | ||
突尼斯 | 无 | 25% | 28% | -3% |
英国 | 有 | 10% | 10% | 0% |
越南 | 有 | 20% | 46% | -27% |
*金砖国家将面临额外10%关税的威胁。
自 7 月 27 日起
美国与欧盟达成协议
特朗普总统宣布,美国与欧盟在苏格兰特恩贝里与欧盟执行委员会主席乌苏拉·冯德莱恩(Ursula von der Leyen)会谈后,达成了一项贸易协议框架的共识。根据该协议,欧盟27个成员国出口至美国的商品将面临15%的关税(相较于近期关税公告中所列的30%),而美国出口至欧盟的商品据报导则将免关税进口。
特朗普总统表示,欧盟同意购买价值7,500亿美元的美国新能源,以及将对美国的投资基础上再增加6,000亿美元的投资金额。此外,欧盟也同意从美国购入大量军事设备(其他协议细节目前尚未公布)。
药品例外
针对药品的部分,特朗普总统已明确告知乌苏拉·冯德莱恩,药品将不纳入此次协议范围内。他多次表示,自2025年8月1日起,对在美国境外生产的药品征收200%的关税 – 这类药品占美国药品总量的绝大多数。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去年美国自欧盟进口的最大类别商品即为药品,总额达921亿美元。其中,欧盟成员国爱尔兰是美国最大的单一药品进口来源国。
与此同时,美国商务部长霍华德·卢特尼克 (Howard Lutnick) 表示,针对半导体的关税将于两周内公布,具体生效日期尚不明朗。
无宽限期限
美国商务部长霍华德·卢特尼克在周日福斯新闻 (Fox News Sunday) 节目中受访时表示,对等关税的相关措施,在2025年8月1日之后,将不再有任何延长或宽限期限。不过他也暗示,”大型经济体” 仍可继续与美国进行贸易谈判。
贸易伙伴 | 有无贸易协议? | 新关税税率 | 原关税税率 | 差额 | 关税信函 |
---|---|---|---|---|---|
阿尔及利亚 | 无 | 30% | 30% | 0% | 连结 |
孟加拉国 | 无 | 35% | 37% | -2% | 连结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无 | 30% | 35% | -5% | 连结 |
巴西 | 无 | 50% | 10% | 40% | 连结 |
文莱 | 无 | 25% | 24% | 1% | 连结 |
柬埔寨 | 无 | 36% | 49% | -13% | 连结 |
加拿大 | 无 | 35% | 25% | 10% | 连结 |
欧盟地区 | 有 | 30% | 20% | 10% | 连结 |
印度尼西亚 | 有 | 19% | 32% | -13% | 连结 |
伊拉克 | 无 | 30% | 39% | -9% | 连结 |
日本 | 有 | 15% | 24% | -9% | 连结 |
哈萨克斯坦 | 无 | 25% | 27% | -2% | 连结 |
利比亚 | 无 | 30% | 31% | -1% | 连结 |
老挝 | 无 | 40% | 48% | -8% | 连结 |
马来西亚 | 无 | 25% | 24% | 1% | 连结 |
墨西哥 | 无 | 30% | 25% | 5% | 连结 |
缅甸 | 无 | 40% | 44% | -4% | 连结 |
摩尔多瓦 | 无 | 25% | 31% | -6% | 连结 |
菲律宾 | 有 | 19% | 17% | 2% | 连结 |
塞尔维亚 | 无 | 35% | 37% | -2% | 连结 |
南非 | 无 | 30% | 30% | 0% | 连结 |
韩国 | 拟订中 | 25% | 25% | 0% | 连结 |
斯里兰卡 | 无 | 30% | 44% | -14% | 连结 |
泰国 | 无 | 36% | 36% | 0% | 连结 |
突尼斯 | 无 | 25% | 28% | -3% | 连结 |
英国 | 有 | 10% | 10% | 0% | |
越南 | 有 | 20% | 46% | -27% |
*金砖国家将面临额外10%关税的威胁。
自 7 月 22 日起
美国与菲律宾及日本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完成最新一轮关税谈判。美国总统特朗普当天在社群媒体上宣布,已与这两个国家达成贸易协议,并表示愿意持续与其他国家进行谈判
特朗普总统表示,与菲律宾的贸易协议是在他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与菲律宾总统小马科斯(Ferdinand Marcos Jr.)于白宫会晤后达成的。这份协议是过去三个月内达成的第五项贸易协定。根据协议,对美国自两国进口的商品将征收 19% 的对等关税,由美国企业支付;而美国出口至该两国的商品则免收关税。根据美国商务部的资料,去年美国自菲律宾进口的商品总值达 140 亿美元,主要品项包括电脑与其他电子产品、加工食品、机械及成衣。同时,美国对菲律宾的出口额为 90 亿美元,主要出口商品同样包含电脑与其他电子产品及加工食品。
特朗普总统当天也宣布与日本达成 “重大的” 贸易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美国进口日本商品将课征 15% 的对等关税,日本也将向美国投资 5,500 亿美元。特朗普总统提到,美方将可获得最多达 90% 的投资利润,但他并未说明该投资将如何运作或利润计算方式。目前尚未公布正式的协议条文。与此同时,日本首相石破茂(Shigeru Ishiba)表示,日方将 “审慎” 评估协议细节,并视情况安排与特朗普总统的电话或面对面会谈。
贸易伙伴 | 新关税税率* | 原关税税率* | 差额 | 贸易逆差 | 关税信函 |
---|---|---|---|---|---|
阿尔及利亚 | 30% | 30% | 0% | $13 亿美元 | 连结 |
孟加拉国 | 35% | 37% | -2% | $57 亿美元 | 连结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30% | 35% | -5% | $1.16 亿美元 | 连结 |
巴西 | 50% | 10% | 40% | $68 亿美元 | 连结 |
文莱 | 25% | 24% | 1% | $1.185 亿美元 | 连结 |
柬埔寨 | 36% | 49% | -13% | $114 亿美元 | 连结 |
加拿大 | 35% | 25% | 10% | $548亿美元 | 连结 |
欧盟地区 | 30% | 20% | 10% | $2,355亿美元 | 连结 |
印度尼西亚 | 19% | 32% | -13% | $164 亿美元 | 连结 |
伊拉克 | 30% | 39% | -9% | $54 亿美元 | 连结 |
日本** | 15% | 24% | -9% | $626 亿美元 | 连结 |
哈萨克斯坦 | 25% | 27% | -2% | $11 亿美元 | 连结 |
利比亚 | 30% | 31% | -1% | $8.99 亿美元 | 连结 |
老挝 | 40% | 48% | -8% | $6.54 亿美元 | 连结 |
马来西亚 | 25% | 24% | 1% | $221 亿美元 | 连结 |
墨西哥 | 30% | 25% | 5% | $221亿美元 | 连结 |
缅甸 | 40% | 44% | -4% | $5.24 亿美元 | 连结 |
摩尔多瓦 | 25% | 31% | -6% | $0.723 亿美元 | 连结 |
菲律宾** | 19% | 17% | 2% | $44 亿美元 | 连结 |
塞尔维亚 | 35% | 37% | -2% | $5.43 亿美元 | 连结 |
南非 | 30% | 30% | 0% | $79 亿美元 | 连结 |
韩国 | 25% | 25% | 0% | $602 亿美元 | 连结 |
斯里兰卡 | 30% | 44% | -14% | $25 亿美元 | 连结 |
泰国 | 36% | 36% | 0% | $415 亿美元 | 连结 |
突尼斯 | 25% | 28% | -3% | $5.99 亿美元 | 连结 |
*备注:新关税预计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原关税税率最早为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布。
** 7月22日最新公告对等关税的贸易伙伴
关税信函中所列出条款仍维持如下内容:
- 新的关税税率将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 通知信函指出,这些关税税率与 “产业关税”(Sectoral Tariffs)是分开的。暗示新的关税税率可能会叠加在第232条款针对各产业的关税税率之上。
- 若货物被认定为 “转运” 以规避关税,将适用于更高的关税税率。然而,通知信函中并未明确定义 “转运”。
- 关税可能根据美国与特定国家的持续关系进行调整,上调或下调皆有可能。
- 若有报复性关税,对该国的税率将加计至信函所列的对等关税税率上。
自7月14日起
特定国家的对等关税
特朗普总统在社群媒体上宣布,美国目前已向25国发出关税通知信函,其中包括7月9日(周一)发出的22国,以及今日7月14日新增的3国家。这些通知信函详细说明针对各国商品所适用的特定国家对等关税税率,该税率将自2025年8月1日美东时间凌晨12:01起生效,届时对等关税的暂缓措施也将到期。
以下为今日新增的通知信函:
贸易伙伴 | 新关税税率* | 原关税税率* | 差额 | 贸易逆差 | 关税信函 |
---|---|---|---|---|---|
阿尔及利亚 | 30% | 30% | 0% | $13 亿美元 | 连结 |
孟加拉国 | 35% | 37% | -2% | $57 亿美元 | 连结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30% | 35% | -5% | $1.16 亿美元 | 连结 |
巴西 | 50% | 10% | 40% | $68 亿美元 | 连结 |
文莱 | 25% | 24% | 1% | $1.185 亿美元 | 连结 |
柬埔寨 | 36% | 49% | -13% | $114 亿美元 | 连结 |
加拿大** | 35% | 25% | 10% | $548亿美元 | 连结 |
欧盟地区** | 30% | 20% | 10% | $2,355亿美元 | 连结 |
印度尼西亚 | 32% | 32% | 0% | $164 亿美元 | 连结 |
伊拉克 | 30% | 39% | -9% | $54 亿美元 | 连结 |
日本 | 25% | 24% | -9% | $626 亿美元 | 连结 |
哈萨克斯坦 | 25% | 27% | -2% | $11 亿美元 | 连结 |
利比亚 | 30% | 31% | -1% | $8.99 亿美元 | 连结 |
老挝 | 40% | 48% | -8% | $6.54 亿美元 | 连结 |
马来西亚 | 25% | 24% | 1% | $221 亿美元 | 连结 |
墨西哥** | 30% | 25% | 5% | $221亿美元 | 连结 |
缅甸 | 40% | 44% | -4% | $5.24 亿美元 | 连结 |
摩尔多瓦 | 25% | 31% | -6% | $0.723 亿美元 | 连结 |
菲律宾 | 20% | 17% | 2% | $44 亿美元 | 连结 |
塞尔维亚 | 35% | 37% | -2% | $5.43 亿美元 | 连结 |
南非 | 30% | 30% | 0% | $79 亿美元 | 连结 |
韩国 | 25% | 25% | 0% | $602 亿美元 | 连结 |
斯里兰卡 | 30% | 44% | -14% | $25 亿美元 | 连结 |
泰国 | 36% | 36% | 0% | $415 亿美元 | 连结 |
突尼斯 | 25% | 28% | -3% | $5.99 亿美元 | 连结 |
* 备註:新关税预计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原关税税率最早为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布。
** 7月14日最新公告对等关税的贸易伙伴
今日关税通知信函中列出的条款与先前的条款相符:
- 通知信函指出,这些关税税率与 “产业关税”(Sectoral Tariffs)是分开的。暗示新的关税税率可能会迭加在第232条款针对各产业的关税税率之上。
- 若货物被认定为 “转运” 以规避关税,将适用于更高的关税税率。然而,通知信函中并未明确定义 “转运”。
- 关税可能根据美国与特定国家的持续关系进行调整,上调或下调皆有可能。
- 若有报复性关税,对该国的税率将加计至信函所列的对等关税税率上。
USMCA豁免
特朗普致墨西哥的通知信函中未说明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的商品在2025年8月1日之后是否仍将豁免墨西哥关税税率。据报导,白宫上周向新闻媒体表示,在加拿大35%的关税税率之下,USMCA的豁免权仍将适用,但强调此规定可能会出现改变;目前尚不清楚同是否会同样适用于墨西哥生产的商品。
欧盟地区的回应
欧盟委员会主席 Ursula von der Leyen 昨日宣布,欧盟为响应特朗普总统对钢铁和铝材征收的进口关税(原定于7月15日生效)所采取的反制措施,已延长至八月初,以争取与美国协商解决方案的时间。欧盟贸易部部长今日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响应特朗普的通知信函,以及未能避免30%关税税率的应变计划。
墨西哥的回应
在今日的记者会上,墨西哥总统 Claudia Sheinbaum 表示,美国与墨西哥之间安全以及打击芬太尼走私的双边贸易讨论已有进展,仅剩少数细节尚待敲定。
与其他国家持续进行贸易谈判
韩国表示,可能在2025年8月1日前达成美国贸易协议框架,并表示愿意在农产品市场开放上做出让步,以促成此协议。
印度与美国贸易代表目前正在华盛顿特区会面,进行贸易协议的相关谈判。
新第232条关税调查
美国政府宣布将自2025年8月1日起,对进口铜材课征50%的第232条关税。截至目前,尚未发布相关的行政命令、公告或其他文件。
美国商务部也宣布启动两项新的第232条国家安全调查 – 针对多晶硅及其衍生物,另一项则聚焦于无人机系统。值得关注的是,公告中并未明确定义 “多晶硅衍生物” 的范围。若商务部认定这些产品的进口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特朗普总统可对这些产品的进口课征第232条关税,类似于目前针对钢铁、铝材及其衍生物,以及汽车和汽车零组件所实施的关税税率。
多晶硅衍生物是制造半导体晶圆和太阳能技术的关键零组件。将其纳入调查范围,显示美国政府正在扩大针对半导体以及电子供应链审查范围的意图,而半导体以及电子供应链本身已是适用于第232条调查的对象。
自7月9日起
特定国家的对等关税
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宣布,美国目前已向22个国家发出关税通知信函,其中包括7月7日(周一)发出的14个国家,以及今天7月9日新增的8个国家。这些通知信函详细说明了针对各国商品所适用的特定国家对等关税税率。该税率将自2025年8月1日美国东部时间凌晨12:01起生效,届时原本对等关税的暂缓措施也将到期。
以下为今日新增的通知信函:
贸易伙伴 | 新关税税率* | 原关税税率* | 差额 | 贸易逆差 | 关税信函 |
---|---|---|---|---|---|
阿尔及利亚** | 30% | 30% | 0% | $13 亿美元 | 连结 |
孟加拉国 | 35% | 37% | -2% | $57 亿美元 | 连结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30% | 35% | -5% | $1.16 亿美元 | 连结 |
巴西** | 50% | 10% | 40% | $68 亿美元 | 连结 |
文莱** | 25% | 24% | 1% | $1.185 亿美元 | 连结 |
柬埔寨 | 36% | 49% | -13% | $114 亿美元 | 连结 |
印度尼西亚 | 32% | 32% | 0% | $164 亿美元 | 连结 |
伊拉克** | 30% | 39% | -9% | $54 亿美元 | 连结 |
日本 | 25% | 24% | 1% | $626 亿美元 | 连结 |
哈萨克斯坦 | 25% | 27% | -2% | $11 亿美元 | 连结 |
利比亚** | 30% | 31% | -1% | $8.99 亿美元 | 连结 |
老挝 | 40% | 48% | -8% | $6.54 亿美元 | 连结 |
马来西亚 | 25% | 24% | 1% | $221 亿美元 | 连结 |
缅甸 | 40% | 44% | -4% | $5.24 亿美元 | 连结 |
摩尔多瓦** | 25% | 31% | -6% | $0.723 亿美元 | 连结 |
菲律宾** | 20% | 17% | 3% | $44 亿美元 | 连结 |
塞尔维亚 | 35% | 37% | -2% | $5.43 亿美元 | 连结 |
南非 | 30% | 30% | 0% | $79 亿美元 | 连结 |
韩国 | 25% | 25% | 0% | $602 亿美元 | 连结 |
斯里兰卡** | 30% | 44% | -14% | $25 亿美元 | 连结 |
泰国 | 36% | 36% | 0% | $415 亿美元 | 连结 |
突尼斯 | 25% | 28% | -3% | $5.99 亿美元 | 连结 |
* 备註:新关税预计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原关税税率最早为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布。
** 7月9日最新公告对等关税的贸易伙伴
今天发布的通知信函与 7 月 7日(周一)发布的内容一致。
- 新的关税税率将自2025年8月1日起生效。
- 通知函指出,这些关税税率与“产业关税(Sectoral Tariffs)”无关。
- 若货物被认定为经由第三方转运以规避关税,将适用更高税率。然而,通知中并未明确定义“转运”。
- 关税可能根据美国与特定国家的持续关系进行调整,上调或下调皆有可能。
- 若有报复性关税,对该国的税率将加计至信函所列的对等关税税率上。
除了对贸易不平等的关切外,针对巴西的关税通知函还指出,美国对巴西商品征收50%关税的部分理由,是基于巴西对其自由选举以及美国言论自由权利的回应。此外,通知信函亦表示,特朗普已指示美国贸易代表立即启动对巴西的《301条款》调查,理由是巴西对美国企业数字贸易活动的攻击,以及其他未具体说明的不公平贸易行为。
自7月7日起
美国总统特朗普稍早签署行政命令,宣布延长目前针对特定国家进口产品的等关税暂缓措施。这项措施将使除了中国(已有其适用之关税税率)以及加拿大与墨西哥(不适用对等关税)以外的所有国家,原定7月9日结束的对等关税暂缓期延长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在此延长期间,相关进口商品仍将适用10%的基准关税。
针对中国(含香港与澳门)所发布的暂缓措施也仍然有效:原本34%的关税中暂时减免24%,适用期限为90天,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止。若无进一步公告,自 2025 年 8 月 12 日起,来自中国、香港及澳门的商品将恢复至34%的关税税率。
特朗普已正式向以下14国发出正式通知,新关税将自2025年8月1日起生效。
以下为今日新增的通知信函:
贸易伙伴 | 新关税税率* | 原关税税率* | 差额 | 贸易逆差 | 关税信函 |
---|---|---|---|---|---|
孟加拉 | 35% | 37% | -2% | $57 亿美元 | 连结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30% | 35% | -5% | $1.16 亿美元 | 连结 |
柬埔寨 | 36% | 49% | -13% | $114 亿美元 | 连结 |
印度尼西亚 | 32% | 32% | 0% | $164 亿美元 | 连结 |
日本 | 25% | 24% | 1% | $626 亿美元 | 连结 |
哈萨克斯坦 | 25% | 27% | -2% | $11 亿美元 | 连结 |
老挝 | 40% | 48% | -8% | $6.54 亿美元 | 连结 |
马来西亚 | 25% | 24% | 1% | $221 亿美元 | 连结 |
缅甸 | 40% | 44% | -4% | $5.24 亿美元 | 连结 |
塞尔维亚 | 35% | 37% | -2% | $5.43 亿美元 | 连结 |
南非 | 30% | 30% | 0% | $79 亿美元 | 连结 |
韩国 | 25% | 25% | 0% | $602 亿美元 | 连结 |
泰国 | 36% | 36% | 0% | $415 亿美元 | 连结 |
突尼斯 | 25% | 28% | -3% | $5.99 亿美元 | 连结 |
* 备註:新关税预计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原关税税率最早为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布。
财政部长贝森特 (Bessent) 表示,在未来72小时内(至2025年7月9日)将陆续向其他国家发出通知信函。
今日通知函的关税条款摘要:
- 新关税税率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正式生效。
- 通知信函中明确表示,这些关税与“产业关税(Sectoral Tariffs)”分开计算。过去针对钢铁、铝及其衍生品所课征的第232条款产业关税商品,原本不适用对等关税;但依据新条款,对等关税将叠加于第232条款的关税之上。
- 若被认定为 “为规避关税而经由第三方转运” 的货品,将被课以更高的关税。不过,通知函中并未明确定义 “转运” 的范围,例如是否仅限于A国生产但经由B国出口的货品,或包括在A国生产、但使用B国原材料的商品。
- 如有国家对美国采取报复性关税,该国产品将被加征等值的对等关税。
- 根据美国与这些国家的关系状况,关税税率未来仍可下修或上调。
先前的贸易协议
越南
- 先前的贸易协议于 2025 年 7 月 2 日通过社交媒体宣布,但目前仍在协商中,草案尚未公开流通。
- 根据协议草案内容:
-
-
- 进口至美国的越南商品将适用 20% 的关税税率。
- 被认定为“通过越南转运”的商品,将适用40%的关税税率。如同今日的通知函件,这项协议也尚未明确定义“转运”是否包括以他国原料在越南制造的商品。美国商务部长Howard Lutnick曾在社交平台X及记者会上表示:“若某国的产品内容物是经由越南出口至美国,那就会被课40%的关税。”
- 作为交换,越南已同意全面向美国开放市场。根据总统声明,这包含了允许美国商品以0%关税进入越南市场。
-
- 在本协议达成之前,越南原本自 2025 年 4 月 2 日起被指定适用 46% 的国别对等关税。
自6月4日起
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自 2025 年 6 月 4 日起,将目前对进口钢铝产品征收的 25% 关税提高至 50%。
- 英国豁免:自英国进口的钢铁与铝产品将暂时维持 25% 关税税率。不过,视美英《经济繁荣协议》(Economic Prosperity Deal)谈判进度,自 2025 年 7 月 9 日起,关税可能会调整或改以配额制度取代。
- 适用范围:50% 的关税仅适用于商品中钢铁与铝材料的部分,产品中包含的其他材质将依适用的关税条款课税。
新版第232条款关税的适用判断方式
-
- 若报关时间为 6 月 3 日,但货物于 6 月 4 日抵达美国,则适用 50% 新关税
- 若报关与抵达时间皆为 6 月 4 日,则适用 50% 新关税
- 若货物是以内陆转运 (Inland Transfer,简称 IT) 方式进入美国:
- 关税根据第一个入境美国港口的日期计算。
- 举例来说:如果 IT 申报于 6 月 3 日提交,但第一个入境美国港口的日期是 6 月 4 日,将适用新的 50% 关税税率。
补充信息:
-
- 根据对等关税附件二所列的产品,若在2025年6月4日美东夏令时间凌晨12:01之前以19 CFR 146.41中所定义的 “特权外国地位” 方式输入美国外贸区,则在2025年6月4日凌晨12:01或之后办理消费入境时,适用于当时生效的关税条款。
- 根据对等关税附件一所列的任何产品(符合19 CFR 146.43所定义的 “国内身份” 除外),若该产品受对等关税所规定的税率约束,并于2025年6月4日或之后输入美国外贸区,则可依据 19 CFR 146.41以 “特权外国地位” 的方式输入,并于办理消费入境时,适用于HTSUS子分类所对应的关税税率。
- 根据对等关税所征收的关税税率,不得申请退税。
自5月13日起
美国财政部长 Bessent 宣布,美国与中国已达成协议,将实施为期 90 天的关税暂停措施,并大幅下调现行关税税率。双方预计将关税下调达 115%,这一举措远比外界预期更加积极。
- 此次暂停仅限于 90 天,结束后能否达成正式协议仍无保证。
- 目前对中国进口商品征收的对等关税税率为125%,预计将降至10%。若加上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现行 20% 关税,则美国对中国商品的总体关税将从 145% 降至 30%。
- 新关税税率的正式生效日期尚未确认。白宫近日发布的《事实清单》指出,生效日期可能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但仍需等待总统行政命令及美国海关暨边境保护局(CBP)发布正式指引。
- 现行对等关税的豁免预计将持续有效。例如,原本已缴纳 25% 钢铝及汽车与零件关税的企业,据报将可豁免于新 10% 的对等关税,但仍可能需继续适用 20% 的 IEEPA 关税。
- 随着企业争取在 90 天的关税宽限期内受益,预计美中间的海运与空运货运量将大幅增加。运费将可能迅速上涨,且舱位紧张,尤其是在近期亚太航线运力缩减的情况下。
自4月14日起
美国对进口药品、晶片展开国安调查
2025 年 4 月 14 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将就进口药品、半导体及半导体制造设备对于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展开调查。这项调查是依据1962年《贸易扩张法》(Trade Expansion Act)第232条启动,该法律授权总统,对被视为国安威胁的进口货品实施限制。
通常调查时间长达270天,但特朗普政府目标加快程序,可能会在60至90天实施关税征收。如同先前对铜与木材的调查一样,公众评论期较短,且无听证会的安排计画。
半导体的审查涵盖晶片、半导体制造设备及相关产品。美国高度依赖来自东亚的供应商,包括台湾地区、韩国、马来西亚、日本及中国。由于美国政府希望促进国内生产,减少对外国供应商的依赖,因此关税起始将为25%,并且计画逐步提高。
自4月11日起
对等关税豁免的行政命令自4月5日起生效
美国政府发布了新的行政命令,针对特定关税编码的商品从对等关税中豁免(对等关税目前对中国征收125%,其他国家皆为10%)。
尽管多数媒体聚焦在智能手机、半导体与电脑产品,但实际上仍有许多产品亦符合豁免条件。建议进口商仔细审视其进口产品的 HTS 税则分类号码,以判断是否符合资格,并确认报关行系统已设定为自动套用关税豁免。
本次关税豁免适用于4月5日(含)之后提交的报关进口文件。报关行应主动修正相关报关资料,在缴税前删除互惠关税项目。若已缴纳关税,应提交事后摘要更正(Post Summary Correction, PSC)以申请退税。
请注意,此豁免不影响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IEEPA)的适用范围,该法令仍持续有效。
受豁免的关税编码分类:
- 8471:自动数据处理机器及其单元设备,包括计算机及其配件,如计算机、服务器、工作站、主板等。
- 8473.30: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机,重量不超过 10 公斤,至少包含一个中央处理器、一个键盘和一个显示器。
- 8486:专门或主要用于制造半导体晶胚或晶圆、半导体器件、电子集成电路或平面显示器的机器与设备;关税表注释 11(C) 所指定的机器与设备;其零件与附件。
- 8517.13.00:智能手机。
- 8517.62.00:用于接收、转换与传输或语音、影像或其他资料的再生处理,包括交换与路由设备。
- 8523.51.00:固态非易失性存储设备(Solid-state non-volatile storage devices)。
- 8524:平板显示模块,无论是否包含触屏
- 8528.52.00:可直接连接并设计用于与8471品项下自动数据处理机使用的显示器。
- 8541.10.00:非光敏或发光二极管 (LED)类的二极管。
- 8541.21.00:耗散率小于 1W / 未安装的芯片、裸晶和晶圆 / 工作频率不低于 100 MHz。
- 8541.29.00:未封装晶片、裸晶与晶圆 / 工作频率不低于 30 MHz。
- 8541.30.00:晶闸管、双向导通二极管与三端双向晶闸元件,但不包括光敏器件/未封装的晶片、裸晶和晶圆/光敏半导体器件,包括光电池,不论是否组装成模块或组装成面板;发光二极管(LED)。
- 8541.49.10:其他类二极管 / 未封装晶片、裸晶和晶圆。
- 8541.49.70:电晶体 / 未封装晶片、裸晶与晶圆。
- 8541.49.80:光耦合隔离器(Optical Coupled Isolators)。
- 8541.49.95:其他半导体设备。
- 8541.51.00:半导体式转换器。
- 8541.59.00:未封装晶片、裸晶与晶圆。
- 8541.90.00:零件。
- 8542:电子集成电路。
自4月10日起
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在未来90天内,暂停对各国征收对等关税,中国除外。更新内容自2025年4月10日起生效,主要变更如下:
- 中国、香港及澳门:即日起,来自这些地区的进口商品对等关税上调至125%。这些进口商品适用以下关税税率:一般关税 + 第301条款关税(如适用,7.5%或25%)+ 20% IEEPA关税 + 125%对等关税。
- 其他国家(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墨西哥及加拿大):即日起至2025年7月8日止,将暂时适用10%的对等关税税率。该减幅属于行政命令中针对原定较高税率所设立之90天暂时豁免的范畴之一。
- 对于在4月9日进行申报的非中国原产货物,若已适用较高的对等关税税率,将无法享有10%的暂时豁免。
- 豁免:
所有既有的豁免措施仍然有效,其中包括来自墨西哥及加拿大的货物,以及已受钢铁、铝材及汽车关税规范之进口商品,均豁免于对等关税征收。
自4月9日起
美国总统特朗普针对中国对美国加征34%报复性关税的行为,宣布将对中国进口商品的对等关税从34%上调至84%。
最后出口日期 | 实施关税 | 备注 |
---|---|---|
自四月九日后 | 对等关税税率 | 采公告之对各国家的费率。对于中国以及香港和澳门):上涨至+84% |
关税计算范例:新关税如何影响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与税金计算
以下为归类于 HTSUS 8538.90.8180 的商品范例解析,提供根据原产国及出口日期的不同,关税可能出现哪些变化。
原产国:中国
- 4月9日起出货:一般关税3.5% + 第301条25% + IEEPA 20% + 对等加征84% → 总计:132.5%
自4月3日起
10% 额外关税(自4月5日起)
自美国东部时间 4 月 5 日凌晨 12 点起,所有国家都将面临额外 10% 的关税。
- 豁免:在此时间之前离开原产国的货物无需缴纳 10% 的关税。
各国特定关税增加(自4月9日起)
如果某国的关税税率高于10%,则将于4月9日凌晨12:01生效,取代4月5日所实施的10%关税。
- 豁免条件:自4月9日凌晨12:01前从原产地运出的货物。
- 关于中国的特别说明:
- 对中国(包含香港与澳门)的关税将自4月5日开始为10%,自4月9日起升至 34%。除非期间有措施调整税率。
- 除非另有公告,若其他国家的对等关税超过10%,也将依此两阶段实施。
详细内容如下:
最后出口日期 | 实施关税 | 备注 |
---|---|---|
四月五日起至四月九日前 | +10% 关税 | 统一适用于所有国家 |
自四月九日后 | 对等关税稅率 | 采公告之对各国家的费率。对于中国以及香港和澳门):上涨至+34% |
以上关税的豁免条件:
- 已适用于2月10日钢铁和铝材关税的产品。
- 已适用于3月26日关税命令的汽车及零组件。
- 特定产业:铜、制药、半导体、木材、关键矿物及能源产品。
- 适用于第二栏关税税率的国家(即尚未与美国建立正常贸易关系的国家)。
- 未来适用于第232条款的产品。
- 含有20%或以上为美国制造内容(按交易价值计算)的商品,可豁免对等关税的征收。换句话说,如果产品的交易价值(即进口商支付供货商的金额)中有20%或以上为美国制造,则美国制造的商品内容不需依照新的对等关税征收。然而,非美国制造的商品内容仍需依照对等关税税率征收。举例来说:
商品总价值:$100
美国制造商品内容:$100 的 25% = $25
非美国制造商品内容:$100 的 75% = $75
在这个例子当中,价值$25的美国制造商品内容可豁免对等关税征收,而价值$75的商品内容则需依照适用的对等关税税率征收。
美墨加协议(USMCA)的豁免条件及特殊案例:
- 对加拿大(CA)和墨西哥(MX)的25%关税豁免期限已延长。
- 来自CA / MX的非USMCA商品仍需缴纳25%关税。
- 来自CA / MX的非USMCA能源产品需缴纳10%关税。
- 对等关税不适用于CA / MX – 新的10%关税不会叠加在现有的25%关税。
- 如果现有的CA / MX订单被取消或暂停,符合USMCA资格的商品以及能源 / 钾资源将不需缴纳对等关税。未符合资格的商品则将需缴纳12%的关税。(对等关税仅适用于商品价值中拥有20%来自美国的货物)
额外要求:
- 受这些关税管制的商品必须以特许的外国身份进入FTZ。
- 在商务部长确定最终征税制度之前,新制所涵盖的品项仍可享有小额豁免待遇。
终⽌对从中国内地和中国⾹港进⼝的⼩额包裹的免税待遇 — 2025年5月2日生效:
特朗普总统于4月2日签署行政命令,自2025年5月2日凌晨12:01起,取消中国内地和⾹港货物货品的800美元以下免税待遇,包括邮政包裹。
- 所有适用货物将征收:一般关税 + 第301条 + 第232条 + IEEPA关税,
- 所有货物必须正式申报进口并缴纳关税, 澳门可能稍后也将被纳入此禁令, 邮政与快递业者须选择按申报价值加征30%,或自5月2日起每件商品加收25美元手续费,6月1日起调升至50美元
- 货运业者必须并须提供担保金与强化报关信息。
这个新关税政策取消了中港货品小额豁免的待遇,这将对美国的电子商务和小额包裹的流通带来不少影响。
未来的潜在调整:
- 如果某国对美国出口商品征收关税,美国的关税可能会增加或扩大。
- 如果各国调整其关税以确保更加公平的贸易行为,美国可能会减少或限制关税。
- 如果美国制造业进一步衰退,美国可能会依据行政命令增加关税。
关税计算范例:新关税如何影响关税与税金计算
以下为归类于 HTSUS 8538.90.8180 的商品范例解析,提供根据原产国及出口日期的不同,关税可能出现哪些变化。
原产国:中国
- 4月4日或之前出货:一般关税3.5% + 第301条25% + IEEPA 20% → 总计:48.5%
- 4月5日至4月8日出货:上述税率 + 对等关税10% → 58.5%
- 4月9日起出货:上述税率 + 对等加征34% → 82.5%
原产国:印度
- 4月4日或之前出货:一般关税3.5% → 3.5%
- 4月5日至4月8日出货:+10%对等关税 → 13.5%
- 4月9日起出货:+26%对等关税 → 29.5%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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