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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关税更新

| 07-08-2025 | 新闻与媒体

最新动态

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对贸易伙伴实施新的对等关税,税率将依据贸易逆差而有所不同。以下是白宫发布的公告摘要。

自7月7日起

美国总统特朗普稍早签署行政命令,宣布延长目前针对特定国家进口产品的等关税暂缓措施。这项措施将使除了中国(已有其适用之关税税率)以及加拿大与墨西哥(不适用对等关税)以外的所有国家,原定7月9日结束的对等关税暂缓期延长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在此延长期间,相关进口商品仍将适用10%的基准关税。

针对中国(含香港与澳门)所发布的暂缓措施也仍然有效:原本34%的关税中暂时减免24%,适用期限为90天,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止。若无进一步公告,自 2025 年 8 月 12 日起,来自中国、香港及澳门的商品将恢复至34%的关税税率。

特朗普已正式向以下14国发出正式通知,新关税将自2025年8月1日起生效。

以下为今日的通知信函:

贸易伙伴 新关税税率* 原关税税率* 差额 贸易逆差 关税信函
孟加拉 35% 37% -2% $57 亿美元 连结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30% 35% -5% $1.16 亿美元 连结
柬埔寨 36% 49% -13% $114 亿美元 连结
印度尼西亚 32% 32% 0% $164 亿美元 连结
日本 25% 24% 1% $626 亿美元 连结
哈萨克斯坦 25% 27% -2% $11 亿美元 连结
老挝 40% 48% -8% $6.54 亿美元 连结
马来西亚 25% 24% 1% $221 亿美元 连结
缅甸 40% 44% -4% $5.24 亿美元 连结
塞尔维亚 35% 37% -2% $5.43 亿美元 连结
南非 30% 30% 0% $79 亿美元 连结
韩国 25% 25% 0% $602 亿美元 连结
泰国 36% 36% 0% $415 亿美元 连结
突尼斯 25% 28% -3% $5.99 亿美元 连结

* 备註:新关税预计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原关税税率最早为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布。

财政部长贝森特 (Bessent) 表示,在未来72小时内(至2025年7月9日)将陆续向其他国家发出通知信函

今日通知函的关税条款摘要:

  • 新关税税率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正式生效。
  • 通知信函中明确表示,这些关税与“产业关税(Sectoral Tariffs)”分开计算。过去针对钢铁、铝及其衍生品所课征的第232条款产业关税商品,原本不适用对等关税;但依据新条款,对等关税将叠加于第232条款的关税之上。
  • 若被认定为 “为规避关税而经由第三方转运” 的货品,将被课以更高的关税。不过,通知函中并未明确定义 “转运” 的范围,例如是否仅限于A国生产但经由B国出口的货品,或包括在A国生产、但使用B国原材料的商品。
  • 如有国家对美国采取报复性关税,该国产品将被加征等值的对等关税。
  • 根据美国与这些国家的关系状况,关税税率未来仍可下修或上调

 

先前的贸易协议

越南

  • 先前的贸易协议于 2025 年 7 月 2 日通过社交媒体宣布,但目前仍在协商中,草案尚未公开流通。
  • 根据协议草案内容:
      1. 进口至美国的越南商品将适用 20% 的关税税率。
      2. 被认定为“通过越南转运”的商品,将适用40%的关税税率。如同今日的通知函件,这项协议也尚未明确定义“转运”是否包括以他国原料在越南制造的商品。美国商务部长Howard Lutnick曾在社交平台X及记者会上表示:“若某国的产品内容物是经由越南出口至美国,那就会被课40%的关税。”
      3. 作为交换,越南已同意全面向美国开放市场。根据总统声明,这包含了允许美国商品以0%关税进入越南市场。
  • 在本协议达成之前,越南原本自 2025 年 4 月 2 日起被指定适用 46% 的国别对等关税。

 

自6月4日起

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自 2025 年 6 月 4 日起,将目前对进口钢铝产品征收的 25% 关税提高至 50%。

  • 英国豁免:自英国进口的钢铁与铝产品将暂时维持 25% 关税税率。不过,视美英《经济繁荣协议》(Economic Prosperity Deal)谈判进度,自 2025 年 7 月 9 日起,关税可能会调整或改以配额制度取代。
  • 适用范围:50% 的关税仅适用于商品中钢铁与铝材料的部分,产品中包含的其他材质将依适用的关税条款课税。

 

新版第232条款关税的适用判断方式
    1. 若报关时间为 6 月 3 日,但货物于 6 月 4 日抵达美国,则适用 50% 新关税
    2. 若报关与抵达时间皆为 6 月 4 日,则适用 50% 新关税
    3. 若货物是以内陆转运 (Inland Transfer,简称 IT) 方式进入美国:
      • 关税根据第一个入境美国港口的日期计算。
      • 举例来说:如果 IT 申报于 6 月 3 日提交,但第一个入境美国港口的日期是 6 月 4 日,将适用新的 50% 关税税率。

 

补充信息:
    1. 根据对等关税附件二所列的产品,若在2025年6月4日美东夏令时间凌晨12:01之前以19 CFR 146.41中所定义的 “特权外国地位” 方式输入美国外贸区,则在2025年6月4日凌晨12:01或之后办理消费入境时,适用于当时生效的关税条款。
    2. 根据对等关税附件一所列的任何产品(符合19 CFR 146.43所定义的 “国内身份” 除外),若该产品受对等关税所规定的税率约束,并于2025年6月4日或之后输入美国外贸区,则可依据 19 CFR 146.41以 “特权外国地位” 的方式输入,并于办理消费入境时,适用于HTSUS子分类所对应的关税税率。
    3. 根据对等关税所征收的关税税率,不得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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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13日起

美国财政部长 Bessent 宣布,美国与中国已达成协议,将实施为期 90 天的关税暂停措施,并大幅下调现行关税税率。双方预计将关税下调达 115%,这一举措远比外界预期更加积极。

  • 此次暂停仅限于 90 天,结束后能否达成正式协议仍无保证。
  • 目前对中国进口商品征收的对等关税税率为125%,预计将降至10%。若加上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现行 20% 关税,则美国对中国商品的总体关税将从 145% 降至 30%。
  • 新关税税率的正式生效日期尚未确认。白宫近日发布的《事实清单》指出,生效日期可能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但仍需等待总统行政命令及美国海关暨边境保护局(CBP)发布正式指引。
  • 现行对等关税的豁免预计将持续有效。例如,原本已缴纳 25% 钢铝及汽车与零件关税的企业,据报将可豁免于新 10% 的对等关税,但仍可能需继续适用 20% 的 IEEPA 关税。
  • 随着企业争取在 90 天的关税宽限期内受益,预计美中间的海运与空运货运量将大幅增加。运费将可能迅速上涨,且舱位紧张,尤其是在近期亚太航线运力缩减的情况下。

自4月14日起

美国对进口药品、晶片展开国安调查

2025 年 4 月 14 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将就进口药品、半导体及半导体制造设备对于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展开调查。这项调查是依据1962年《贸易扩张法》(Trade Expansion Act)第232条启动,该法律授权总统,对被视为国安威胁的进口货品实施限制。

通常调查时间长达270天,但特朗普政府目标加快程序,可能会在60至90天实施关税征收。如同先前对铜与木材的调查一样,公众评论期较短,且无听证会的安排计画。

半导体的审查涵盖晶片、半导体制造设备及相关产品。美国高度依赖来自东亚的供应商,包括台湾地区、南韩、马来西亚、日本及中国。由于美国政府希望促进国内生产,减少对外国供应商的依赖,因此关税起始将为25%,并且计画逐步提高。

自4月11日起

对等关税豁免的行政命令自4月5日起生效

美国政府发布了新的行政命令,针对特定关税编码的商品从对等关税中豁免(对等关税目前对中国征收125%,其他国家皆为10%)。

尽管多数媒体聚焦在智能手机、半导体与电脑产品,但实际上仍有许多产品亦符合豁免条件。建议进口商仔细审视其进口产品的 HTS 税则分类号码,以判断是否符合资格,并确认报关行系统已设定为自动套用关税豁免。

本次关税豁免适用于4月5日(含)之后提交的报关进口文件。报关行应主动修正相关报关资料,在缴税前删除互惠关税项目。若已缴纳关税,应提交事后摘要更正(Post Summary Correction, PSC)以申请退税。

请注意,此豁免不影响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IEEPA)的适用范围,该法令仍持续有效。

受豁免的关税编码分类:

  • 8471:自动数据处理机器及其单元设备,包括计算机及其配件,如计算机、服务器、工作站、主板等。
  • 8473.30: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机,重量不超过 10 公斤,至少包含一个中央处理器、一个键盘和一个显示器。
  • 8486:专门或主要用于制造半导体晶胚或晶圆、半导体器件、电子集成电路或平面显示器的机器与设备;关税表注释 11(C) 所指定的机器与设备;其零件与附件。
  • 8517.13.00:智能手机。
  • 8517.62.00:用于接收、转换与传输或语音、影像或其他资料的再生处理,包括交换与路由设备。
  • 8523.51.00:固态非易失性存储设备(Solid-state non-volatile storage devices)。
  • 8524:平板显示模块,无论是否包含触屏
  • 8528.52.00:可直接连接并设计用于与8471品项下自动数据处理机使用的显示器。
  • 8541.10.00:非光敏或发光二极管 (LED)类的二极管。
  • 8541.21.00:耗散率小于 1W / 未安装的芯片、裸晶和晶圆 / 工作频率不低于 100 MHz。
  • 8541.29.00:未封装晶片、裸晶与晶圆 / 工作频率不低于 30 MHz。
  • 8541.30.00:晶闸管、双向导通二极管与三端双向晶闸元件,但不包括光敏器件/未封装的晶片、裸晶和晶圆/光敏半导体器件,包括光电池,不论是否组装成模块或组装成面板;发光二极管(LED)。
  • 8541.49.10:其他类二极管 / 未封装晶片、裸晶和晶圆。
  • 8541.49.70:电晶体 / 未封装晶片、裸晶与晶圆。
  • 8541.49.80:光耦合隔离器(Optical Coupled Isolators)。
  • 8541.49.95:其他半导体设备。
  • 8541.51.00:半导体式转换器。
  • 8541.59.00:未封装晶片、裸晶与晶圆。
  • 8541.90.00:零件。
  • 8542:电子集成电路。

自4月10日起

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在未来90内,暂停对各国征收对等关税,中国除外。更新内容自2025年4月10日起生效,主要变更如下:

  • 中国、香港及澳门:即日起,来自这些地区的进口商品对等关税上调至125%。这些进口商品适用以下关税税率:一般关税 + 第301条款关税(如适用,7.5%或25%)+ 20% IEEPA关税 + 125%对等关税。
  • 其他国家(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墨西哥及加拿大):即日起至2025年7月8日止,将暂时适用10%的对等关税税率。该减幅属于行政命令中针对原定较高税率所设立之90天暂时豁免的范畴之一。」
  • 对于在4月9日进行申报的非中国原产货物,若已适用较高的对等关税税率,将无法享有10%的暂时豁免。
  • 豁免:
    所有既有的豁免措施仍然有效,其中包括来自墨西哥及加拿大的货物,以及已受钢铁、铝材及汽车关税规范之进口商品,均豁免于对等关税征收。

 

自4月9日起

美国总统特朗普针对中国对美国加征34%报复性关税的行为,宣布将对中国进口商品的对等关税从34%上调至84%。

最后出口日期 实施关税 备注
自四月九日后 对等关税税率 采公告之对各国家的费率。对于中国以及香港和澳门):上涨至+84%

 

关税计算范例:新关税如何影响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与税金计算

以下为归类于 HTSUS 8538.90.8180 的商品范例解析,提供根据原产国及出口日期的不同,关税可能出现哪些变化。

原产国:中国

  • 49日起出货:一般关税3.5% + 第301条25% + IEEPA 20% + 对等加征84% → 总计:132.5%

 

 

自4月3日起

10% 额外关税(自4月5日起)

自美国东部时间 4 月 5 日凌晨 12 点起,所有国家都将面临额外 10% 的关税。

  • 豁免:在此时间之前离开原产国的货物无需缴纳 10% 的关税。
各国特定关税增加(自4月9日起)

如果某国的关税税率高于10%,则将于4月9日凌晨12:01生效,取代4月5日所实施的10%关税。

  • 豁免条件:自4月9日凌晨12:01前从原产地运出的货物。
  • 关于中国的特别说明:
    • 对中国(包含香港与澳门)的关税将自4月5日开始为10%,自4月9日起升至 34%。除非期间有措施调整税率。
    • 除非另有公告,若其他国家的对等关税超过10%,也将依此两阶段实施。

详细内容如下:

最后出口日期 实施关税 备注
四月五日起至四月九日前 +10% 关税 统一适用于所有国家
自四月九日后 对等关税稅率 采公告之对各国家的费率。对于中国以及香港和澳门):上涨至+34%
以上关税的豁免条件:
  • 已适用于2月10日钢铁和铝材关税的产品。
  • 已适用于3月26日关税命令的汽车及零组件。
  • 特定产业:铜、制药、半导体、木材、关键矿物及能源产品。
  • 适用于第二栏关税税率的国家(即尚未与美国建立正常贸易关系的国家)。
  • 未来适用于第232条款的产品。
  • 含有20%或以上为美国制造内容(按交易价值计算)的商品,可豁免对等关税的征收。换句话说,如果产品的交易价值(即进口商支付供货商的金额)中有20%或以上为美国制造,则美国制造的商品内容不需依照新的对等关税征收。然而,非美国制造的商品内容仍需依照对等关税税率征收。举例来说:

商品总价值:$100

美国制造商品内容:$100 的 25% = $25

非美国制造商品内容:$100 的 75% = $75

在这个例子当中,价值$25的美国制造商品内容可豁免对等关税征收,而价值$75的商品内容则需依照适用的对等关税税率征收。

 

美墨加协议(USMCA)的豁免条件及特殊案例:
  • 对加拿大(CA)和墨西哥(MX)的25%关税豁免期限已延长。
  • 来自CA / MX的非USMCA商品仍需缴纳25%关税。
  • 来自CA / MX的非USMCA能源产品需缴纳10%关税。
  • 对等关税不适用于CA / MX – 新的10%关税不会叠加在现有的25%关税。
  • 如果现有的CA / MX订单被取消或暂停,符合USMCA资格的商品以及能源 / 钾资源将不需缴纳对等关税。未符合资格的商品则将需缴纳12%的关税。(对等关税仅适用于商品价值中拥有20%来自美国的货物)

 

额外要求:
  • 受这些关税管制的商品必须以特许的外国身份进入FTZ。
  • 在商务部长确定最终征税制度之前,新制所涵盖的品项仍可享有小额豁免待遇。

 

终⽌对从中国内地和中国⾹港进⼝的⼩额包裹的免税待遇 — 2025年5月2日生效:

特朗普总统于4月2日签署行政命令,自2025年5月2日凌晨12:01起,取消中国内地和⾹港货物货品的800美元以下免税待遇,包括邮政包裹。

  • 所有适用货物将征收:一般关税 + 第301条 + 第232条 + IEEPA关税,
  • 所有货物必须正式申报进口并缴纳关税, 澳门可能稍后也将被纳入此禁令, 邮政与快递业者须选择按申报价值加征30%,或自5月2日起每件商品加收25美元手续费,6月1日起调升至50美元
  • 货运业者必须并须提供担保金与强化报关信息。

这个新关税政策取消了中港货品小额豁免的待遇,这将对美国的电子商务和小额包裹的流通带来不少影响。

 

未来的潜在调整:
  • 如果某国对美国出口商品征收关税,美国的关税可能会增加或扩大。
  • 如果各国调整其关税以确保更加公平的贸易行为,美国可能会减少或限制关税。
  • 如果美国制造业进一步衰退,美国可能会依据行政命令增加关税。
关税计算范例:新关税如何影响关税与税金计算

以下为归类于 HTSUS 8538.90.8180 的商品范例解析,提供根据原产国及出口日期的不同,关税可能出现哪些变化。

原产国:中国

  • 4月4日或之前出货:一般关税3.5% + 第301条25% + IEEPA 20% → 总计:48.5%
  • 4月5日至4月8日出货:上述税率 + 对等关税10% → 58.5%
  • 4月9日起出货:上述税率 + 对等加征34% → 82.5%

原产国:印度

  • 4月4日或之前出货:一般关税3.5% → 3.5%
  • 4月5日至4月8日出货:+10%对等关税 → 13.5%
  • 4月9日起出货:+26%对等关税 →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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